地台漏水令人頭痛,但更常見的錯誤,是未分清源頭就急於在地台表面加塗防水物料。同一片水迹,可能來自上層單位地台內的排水管破損、地台防水設施損毀,或單位地台內的供水管滲漏,處理方向完全不同。官方資料把表面線索分為位置、水濕程度、氣味和顏色幾類,讓你先形成假設,再以測試逐項驗證。源頭未確認便施工,未必能止漏,還可能遮蓋證據、令日後追查更困難。以下按觀察、測試、求助與準備資料的次序說明。
地台漏水可能來自哪些位置?
常見查因方向包括供水管、排水管、防水層及設備接縫。地台有水或樓下天花出現水痕,都不能直接證明是防水層損壞,更不能只按上下位置決定責任。
屋宇署的滲水小冊子用位置、水濕程度、氣味及顏色協助提出可能原因。這些線索應交給檢查人員綜合判讀:圓形水痕不一定是排水管,發霉也可能是長期潮濕,不能只憑其中一項確定水質或源頭。
若只在下雨後出現,亦要考慮外牆、窗邊或其他雨水路徑;若與特定設備使用時間相關,可提供已知時序。水可能沿構造流走,真正破損位置未必就在可見濕痕旁邊。
自我觀察期間應記錄甚麼,才不會白做
在等待師傅或相關部門上門之前,自行整理一份觀察紀錄,比單靠記憶口述有用得多。以下項目可按實際情況記錄,並非任何法定要求,而是讓專業人員更快掌握情況的編輯建議。
先記滲水出現的時間與規律:是持續滲,還是每次用水後才出現,抑或間斷出現。再記滲水位置,以及該位置附近有甚麼設備,例如去水位、浴缸、淋浴間、洗手盆或洗衣機排水位。水迹的形狀與範圍也要記下:是較集中的圓形,還是較大而均勻的一片,邊緣是否接近牆壁。
氣味與顏色同樣值得記下:有無發霉發臭,水迹是清水狀還是帶色。若做過任何測試,記錄日期、位置、所用顏色與結果。拍照或錄影時盡量固定角度與距離,並標上日期,方便日後比對水迹是否擴大或減退。
這些紀錄有助專業人員判斷,但不能當作已確認源頭,也不能代替實際測試。紀錄的目的是減少來回查問,不是代替驗證。
色水、蓄水與灑水測試,各自查甚麼?
排水管色水測試用來追查指定去水路徑,地台蓄水則針對測試範圍的防水及相關接合,牆身灑水另有其位置及條件。它們不是全屋檢查,也不是只要有一項陰性結果便能排除所有原因。
有些查漏介紹中的「每次約十公升」說法,出自特定排水測試介紹,不能推廣為所有蓄水、灑水測試的固定用量。實際範圍、時間、用水控制及覆檢應由負責人按現場安排,住戶不宜自行堵水或加色水試漏。
色水可能令飾面變色,出現時間亦會受路徑及條件影響。請事先了解保護安排,並保留測試位置、日期、顏色及結果紀錄;未見色水不等於已證明沒有漏水,見到色水也須連同其他資料判讀。
水錶讀數可否幫助查供水管漏水?
水錶可以提供供水方向的線索,但不能檢查所有排水管或防水層,也不能單靠讀數找出破損位置。水務署的說明建議,在關緊水龍頭後比較所屬水錶讀數;若仍有轉動,便應聘請持牌水喉匠檢查。
記錄前先確認是自己單位的水錶,並留意洗衣機、沖廁水箱或其他設備是否正在補水。只有在安全可達、獲准進入的錶位才觀察,不要拆動水錶、開啟上鎖設施或操作不明公共水掣。
沒有讀數變化,亦不能排除間歇漏水或該水錶以外的水源。供水系統測試及維修應交由適當人員處理,不要自行拆喉、加壓或放水來驗證。
聯辦處現時如何安排調查?
聯辦處新程序於 2026 年 7 月 16 日全面實施,適用於當日起接獲的個案。第一階段加入紅外線熱成像,配合電子濕度儀分析;如有理由相信源頭涉及上層,會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涉事業主在 28 個曆日內檢查及維修。
期限屆滿仍持續滲水,便同步進行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較早開立的個案按原有程序跟進,不能把所有正在處理的個案一律套入新流程;28 日亦不是整宗調查必定結束的期限。
微波掃描與其他方法須按現場條件使用。剝落、飾面或管道阻礙可能影響測試,調查人員可另選傳統方法。初步通知、儀器讀數及後續依法發出的通知各有用途,不能直接等同民事賠償責任的裁定。
局部修補還是重做地台,應按甚麼決定?
先確認故障,再評估能否在適當範圍修復。喉管破損應處理相關喉管及受影響構造,不能靠地台表面塗層代替;設備封邊欠妥,也不代表整個浴室防水層都要重做。
若涉及防水系統,須看損壞範圍、原有物料、接合連續性及拆除後如何復原。局部修補能否與保留部分可靠接合、較大範圍重做是否有檢查依據,都應請服務方說明,不能只按水痕面積決定。
報價應把查因、拆除、修復、測試與飾面復原分清。施工後如何驗證及何時復檢,也應事前約定,避免表面一乾便當成完成。
等待檢查期間,先處理安全再保存紀錄
地面濕滑、漏水接近電力設備,或樓下天花有剝落時,先避開危險並通知管理處或相關專業人員。不應為保留現場而延誤安全處理,也不要站在鬆脫天花下觀察滴水。
情況安全時,保留已有照片、測試紀錄及溝通資料;避免未查因便大面積封塗、拆磚或重做飾面,以免遮蓋線索。若必須緊急處理,可請負責人記錄處理前後狀況及改動範圍。
拍照、移動財物及清理積水均以安全可達為限。遇到受潮電器或不明污水,不要為了近距離辨認而觸碰或自行處理。
管理處、聯辦處與自行委聘,各有甚麼作用?
管理處可協調入屋、聯絡相關單位及查閱樓宇資料。未能解決或需要查詢時,可致電 1823,毋須先完成管理處調查或自費證明源頭。
聯辦處按衞生妨擾及證據處理個案,不代替業主安排維修。一般雨水滲漏不屬其可按衞生妨擾條文起訴的情況,但涉及樓宇安全可轉介屋宇署;供水喉管失修浪費供水則可轉介水務署。
業主亦可自行委聘建築專業人士查因,涉及供水設施則找持牌水喉匠。私人檢查與部門調查可以配合,但應交代已做測試及擬進行的改動,避免互相干擾。責任與賠償有爭議時,可另尋法律意見。
問價與覆檢前,要準備哪些資料?
提供安全取得的整體照片、位置、發現時間、用水或天氣關係,以及已有測試結果。若須觀察樓下或鄰近單位,也可交代可協調的時間,不必為問價另行試水。
請服務方分清已確認的故障與尚待檢查的假設,列出檢查費、擬修復範圍及可能追加的項目。以面積計價本身不一定有問題,但面積、物料、工序及另計項目要與實際需要對得上,不能只靠一個平方米單價決定整項工程。
覆檢則要交代與之前相比改了甚麼、用甚麼方法驗證,以及仍漏水時如何跟進。把報價、變更及結果寫清楚,較容易分辨是未修妥,還是有另一個源頭未處理。
常見問題
地台漏水是否一定要拆磚重做防水?
不一定。供水、排水、接縫與防水系統都有可能涉及,應先查因,再評估局部修補或較大範圍重做的需要。
水痕呈圓形,是否已證明排水管漏?
不是。形狀只屬觀察線索,仍要配合位置、時序及測試判讀,不能單憑外觀認定源頭或責任。
一次測試沒有漏水,是否可以排除樓上?
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測試覆蓋範圍、條件及觀察時間;沒有發現滲漏不代表所有水路都已排除。
樓上不配合,還可以求助嗎?
可透過管理處協調及向 1823 查詢或舉報。部門會按職權及證據跟進,住戶不用先取得對方承認責任才求助。
先塗防水再看看,是否比較省事?
未必。若問題在喉管或其他位置,塗層不會修好源頭,也可能遮蓋檢查線索。先處理安全及查因,再選相應修補較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