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防水測試的常見方法之一,是在浴室地台範圍蓄起一層水,靜置一段時間,觀察水有否滲到樓下或牆身另一側,用來檢查地台防水層與去水口、地台與牆腳交接位等容易出問題的位置。它通常安排在防水層完成後、飾面磚仍未鋪上的階段,並非每項工序都適合住戶自行操作。以下會說明試水在檢查甚麼、何時做、現場要觀察哪些變化、驗收時應追問及保存哪些記錄,以及試水本身有甚麼限制,並把牆身灑水、來水喉與鋁窗等不同測試分開說明,避免用錯方法。
裝修驗收與查漏試水,有甚麼分別?
地台蓄水是浴室防水測試的一種,坊間也稱「閉水」或「試水」。新造防水系統驗收,目的是檢查工程在指定條件下的水密表現;已有滲水的單位做蓄水或灑水調查,則是為了尋找水源。兩者可以用到相似方法,但不能直接沿用同一時間及合格判定。
聯辦處測試技術介紹列有地台蓄水、牆身灑水、渠管色水及供水喉管反向壓力等方法,並按現場情況使用微波或紅外線等技術。查漏所列的到訪或測試需時,不是所有浴室裝修的防水驗收標準。
2026年7月16日起的新調查程序適用於該日起接獲的個案,較早個案按原有程序跟進。專業調查可由屋宇署職員或指派顧問進行,不能一概理解為只由顧問到場,或每宗都必須用地台蓄水。
要留意的是,試水只是檢查防水層的手法之一,與查排水渠或供水管屬不同方向的測試。排水管問題通常要另外觀察去水速度、渠管接口;供水管問題則涉及來水喉與食水管狀況,未必能靠單次蓄水反映。因此試水結果理想,不代表浴室內所有水管都無問題;相反,試水見到滲漏,也不一定等於整幅防水層報廢,仍需進一步找出是哪一處出事。
何時開始試水?先分清養護時間與蓄水時間
新造防水系統通常會在飾面覆蓋前安排相應測試,方便發現問題後修補;但必須先完成所需養護,並確認系統允許接觸水。表面摸上去乾燥,不一定代表已達蓄水測試條件。已鋪磚的浴室仍可按需要查漏,不能一概說測試不可靠,只是隱藏層較難直接查看。
測試有兩段不同的時間:一是施工後等待材料固化、才可接觸水的時間;二是開始注水後,按測試方案維持及觀察的時間。兩者應分別寫入工序表,不要把「等24小時才試水」當成「試水已做24小時」。
例如 Schluter 的 KERDI 淋浴系統指引建議在正常室溫養護下,安裝後至少等24小時才開始水測試,並以24小時作常見測試持續時間;低溫要等更久。這是該系統的說明,並非香港所有浴室的統一規定。LATICRETE 的不同防水產品亦有不同等待條件,因此實際應核對所用產品、系統及工程要求。
為甚麼防水層值得這樣把關?屋宇署指出,樓板防水層或浴缸封邊欠妥或殘損,是住宅滲水的常見成因之一(屋宇署滲水問題常見問題)。換言之,關鍵不只在於有沒有做防水,更在於做得是否完整、接駁位是否處理妥當。試水正好用來在飾面覆蓋之前,把這些隱藏位置的問題提早顯現。
試水前要確認範圍、封口與樓下覆檢
先由負責人確認測試區域、防水上翻及接合範圍、所需水位、持續時間,以及漏水時如何停止及排走積水。不是每個浴室都應把全地台灌滿,也不能為了「測得徹底」而把水加到門檻、非防水位置或超出原有設計範圍。
排水口及臨時圍擋需妥善設置,但封口方法不應把原本要檢驗的地漏與防水層接合位置排除在測試外。先核對塞口是否漏水,再記錄開始水位;具體位置及工具由熟悉系統的人員安排,住戶不要用雜物堵渠或自行加水試驗。
至於屋宇署「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所載的色水測試方法,性質是供業主自行初步勘測的參考(屋宇署「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與聯辦處第III階段專業調查是兩回事,不宜當作浴室防水層的正式驗收標準。小冊子提醒色水會沾污和令天花板變色,測試後應以清水沖洗測試位置;因此若樓下已同意覆檢,宜先與對方說明色水可能造成的染色風險,並約定覆檢時間。
測試前先拍下樓下天花、相鄰牆身及測試區的現況,約定觀察位置、時間與聯絡方法。出現新水痕、滴水或明顯異常時,通知負責人按預案處理,不應為湊足原定時間而繼續蓄水。水痕位置只是線索,不能單獨證明正上方就是破損點。
住戶可在安全可達位置記錄,封塞、注水、解除封口及復原則按預定分工進行。不要攀高、拆窗或自行鑿開地台,亦應避免其他工序踩踏、鑽穿或污染正在測試的防水層。
測試場景分流:防水層、牆身淋水、來水喉、鋁窗
「試水」這個詞在日常溝通中很容易混淆,因為不同師傅、不同情況說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測試。分開四類來看,會清楚好多。
可左右滑動查看完整表格
| 測試方向 | 想確認甚麼 |
|---|---|
| 地台蓄水 | 指定地台防水及接合位置的水密表現 |
| 牆身灑水 | 淋浴濕區牆面或接縫等受水後的反應 |
| 供水或排水喉測試 | 喉管、接頭及排水系統是否涉及水源 |
| 窗戶水密測試 | 窗組件及安裝接合在指定條件下有否入水 |
方法及判定須配合目的。牆身、地台與喉管不能只做其中一項便當作全部通過;有多個懷疑位置時,也應分開安排及記錄,避免同時加水而無法分辨來源。
公營房屋的新落成驗收則是另一套制度。房屋局在 2026 年 1 月 28 日的立法會書面答覆指出,房屋署在所有新落成的公營房屋單位,會於室外對窗戶進行加壓噴水測試,於室內對廁所的防水區域進行模擬淋浴的灑水測試(立法會八題:公營房屋的滲水問題)。這是房委會交樓前的驗收程序,只適用於新落成公營房屋,與聯辦處就滲水投訴而進行的第III階段專業調查屬不同來源、不同情境,既不能互相套用,也不代表私人樓宇強制採用同一測試。
住戶在溝通時,宜把問題講清楚:是地台去水附近滲水、牆身另一側受潮,還是窗邊入水。對象不同,測試方法與跟進方向都不同。用錯方法不但浪費時間,亦可能令真正源頭繼續被忽略。若同時存在幾個懷疑位置,可分開記錄、分開測試,這樣較容易看出哪一項有效。
水位下降或樓下有水痕,怎樣判斷?
先把測試範圍、開始及結束水位、時間、封口與圍擋狀態,以及樓下或相鄰位置的變化放在一起看。水位下降可能涉及封口漏水、圍擋外流或蒸發,不能單憑一次讀數便判定防水層失效;相反,沒看到水痕也不等於已驗到所有隱藏部位。
LATICRETE 蓄水測試技術說明提及,可用相同環境下的容器水位變化作蒸發參考。這是測試設計中的控制方法,並非讓住戶自行扣一個估計值便判定合格;仍須由負責人解讀現場結果。
常見疏失包括未達養護要求便加水、試水範圍遺漏接合位、未記開始水位、封口本身漏水、未完成所需觀察,以及樓下未能覆檢卻把結果寫成全面通過。記錄有甚麼未能確認,比只寫「冇漏」更有用。
一旦發現滲漏,先按預案停止或控制測試,查清缺陷再修補。修補後須重新滿足材料養護條件及安排覆測,不能只在濕面補一層便直接鋪磚。
驗收與記錄:要向師傅追問及保存的項目
試水完成後,應該留下一份可以日後翻查的記錄。內容不必複雜,但至少要涵蓋幾組資料:基本資料(測試日期與時間、負責人員、測試範圍是地台、牆身還是兩者);現場做法(排水口封塞方式、是否使用色水、測試持續時間、期間觀察到甚麼);樓下或相鄰位置的覆檢結果;以及若有異常時的跟進安排。把這些寫在同一份記錄上,日後若出現爭議或需要維修,便有依據可循。記錄可以按實際需要調整欄位,不是法定要求。
另外補上所用防水產品及系統、施工完成日期、養護依據、開始與結束水位、現場條件,以及未能覆檢的地方。請負責人寫清測試結論、仍待確認的項目及修補後是否需重測。這份紀錄應與工程合約、照片及保養條款一併保存。
測試完成後,確認封口已解除、去水恢復正常,以及後續工序如何保護已完成的防水層。鋪磚、安裝潔具或後續鑽孔若損壞防水,不能以較早的一次試水結果代替完工後對實際狀況的確認。
適用限制與何時找專業人士
試水只反映測試當時防水層與相關位置的表現,無法預測日後因老化、外力或改動而出現的問題,也不等於長期不滲的保證。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載有檢測方法供業主參考,性質是檢測指引,並非住宅裝修的法定驗收標準,住戶宜以此理解試水的角色。
已經入住且有漏水的浴室,應先安排查因,再決定是否需要蓄水;不要單為模仿裝修驗收而增加水量。尤其樓下正在滴水、涉及電器或天花鬆脫時,先處理安全與控制損害,再由適當人員安排測試。
租戶可通知業主,涉及鄰戶或共用位置可請管理處協調。源頭不明或問題未能解決時,可向1823查詢或舉報;亦可按情況委聘建築技術人員、持牌水喉匠或顧問,事先約定範圍、費用及入屋安排。公屋租戶可直接向屋邨辦事處報修,不用先自行做蓄水測試。
常見問題
試水期間水位輕微下降,是否一定有漏水?
未必。須核對封口、圍擋、蒸發及現場變化,再按原定方案判斷;不能只看水位,亦不能因樓下暫時沒水痕便忽略異常。請負責人留下判定依據及需要補查的事項。
牆身是否需要另外做測試?只做地台試水足夠嗎?
地台與牆身的滲水路徑不同,只做地台試水未必能反映牆身狀況。淋浴間牆身可以用色水灑水測試,即在浴缸、企缸或淋浴間牆身以色水灑水,再到受影響單位覆檢是否有色水滲出。建議與負責師傅事先講清楚會否一併處理牆身部分;來水喉與鋁窗問題屬另外範疇,應另行檢查。
試水結果理想,是否代表日後不會滲水?
只能說明已測範圍在該次條件下的表現。後續施工破壞、接縫改動及日後損耗仍可能造成滲水,因此要保護防水層、保存完工記錄,並按實際問題維修。
是不是一律蓄水24小時就可以驗收?
不是。先分清材料固化的等待時間與真正蓄水時間,再按所用系統、工程要求及測試方案確認。不能把某品牌的例子或聯辦處查漏需時,直接當作自己浴室的合格標準。
